江蘇省政府關于繼續(xù)征收水利建設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
政策類型 | 其他政策 | 頒布日期 | 2001-04-12 |
發(fā)文單位 | 江蘇省人民政府 | ||
文件號 | 蘇政發(fā)[2001]61號 | ||
摘要 | 各市、縣人民政府,省各委、辦、廳局,省各直屬單位: 根據(jù)《國務院關于印發(fā)〈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〉的通知》(國發(fā)〔1997〕7號)規(guī)定,結合我省實際,省政府決定,“十五”期間全省繼續(xù)征收水利建設基金,并繼續(xù)實行省和市縣分級籌集、分級使用辦法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省級水利建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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