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京市水資源管理條例》罰款處罰辦法
法規(guī)類型 | 地方條例,國內 | 頒布日期 | 1992-05-29 |
發(fā)文單位 | 北京市人民政府 | ||
文件號 | [1992]年第12號令 | ||
關鍵詞 | 水資源管理 | ||
摘要 | 第一條 根據(jù)《北京市水資源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二條的規(guī)定, 制定本辦法?! 〉诙l 對違反《北京市水資源管理條例》的行為給予罰款處罰的, 按照本辦法執(zhí)行?! 〉谌龡l 未經批準擅自開鑿機井的, 處以1 萬元以上2 萬元以下罰款?! 〉谒臈l 開鑿的機井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, 處2000元以上5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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